1、接待客户咨询,准确客观分析案情,作出客观的预测和分析,不做夸大或诱导的解答。
2、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和律师职业道德,不作任何百分百承诺。
3、严格执行天津市现行的律师收费标准,合同约定收费外绝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。
4、及时、负责、有序推进和展开工作。
5、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,维护委托人权益,绝不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私下不正当接触。
委托流程:
第一步、客户来电咨询,初步分析案情
第二步、预约面谈时间、地点,深入交换意见
第三步、达成委托意向,办理委托手续
第四步、相互密切配合及时展开受托工作
第五步、案件情况动态跟踪通报
第六步、结案完成委托事项
委托模式有三种:
1、按照天津市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(2014版)先期缴纳律师费;
涉及财产关系的,根据诉讼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,具体收费金额不低于如下比例:
(1)100000元以下(含100000元)的部分12%,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;
(2)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8%;
(3)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6%;
(4)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4%;
(5)5000001元至10000000的部分3%;
(6)10000001元至50000000的部分2%;
(7)50000001以上的部分1%。
律师代理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、执行案件以及代理仲裁案件,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。
2、经法律评估后,对部分债权可以实行风险代理,除收取少量办案启动费外前期没有费用,按照回款金额的20至30%收取。
3、半风险代理,即前期收取少量律师费用外,其余律师费按照回款金额的10至20%收取。